珠宝要为景区“增色” 不能为景区“抹黑”

2017-03-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游览半小时,购物大半天,游客受欺诈抱怨多。”昌平十三陵景区一日游乱象将得到改善。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昌平工商分局获悉,为从源头遏制和铲除昌平旅游违法乱象,昌平区政府日前正式出台旅游景区及沿线禁限目录清单,珠宝首饰、营养品、保健品等经营项目纳入了产业准入特别管理,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


北青报记者在昌平区出台的《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修改增补项目中看到,《特别管理措施》将旅游景区及沿线1000米内从事珠宝首饰、收藏品工艺品、营养品、保健品、文艺创作与表演等经营项目纳入了产业准入特别管理,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


具体来说,这份禁限目录清单包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个大类,其中包括营养和保健品、酒和茶叶、首饰和工艺品、茶馆服务、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等多个小项。进入负面清单的工商部门将全面暂停其准入和变更登记业务。


《特别管理措施》还详细列出了涉及的地区和范围。昌平区各级各类旅游景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京藏高速公路、京新高速公路及立汤路沿线1000米范围内;各类公园周边1000米范围内;旅游度假村周边1000米范围内;草莓博览园周边1000米范围内;文物保护场所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市、区级民俗旅游村。


据了解,去年9月30日昌平区就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打击行动。昌平工商分局截至目前,已经立案调查涉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15件。其中,结案8件,罚没款80余万元。按照税务、旅游部门提请,昌平工商分局吊销严重违法涉旅经营主体营业执照12户,引导注销1户。


昌平工商分局表示,今年,该局还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加对“非法一日游”的明察暗访频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夸大宣传、价格欺诈、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还要推动在全市范围开展线上线下旅游广告专项的治理行动,对互联网企业和酒店、宾馆、各旅游集散中心、火车站点等开展广告专项治理。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昌平工商分局提醒广大游客,在昌平区居庸关、十三陵景区周边及沿线,如果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上当受骗,请及时拨打工商部门监督举报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快评:

珠宝要为景区“增色” 不能为景区“抹黑”


/本刊记者 田金刚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出台了一份旅游景区及沿线禁限目录清单,将辖内旅游景区及沿线1000米内包括从事珠宝首饰、收藏品工艺品在内的一些经营项目纳入产业准入特别管理,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


在3.15来临之际,昌平区政府的“应景式”行动备受瞩目,显示了当地政府从源头遏制和铲除昌平旅游违法乱象,重拳治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力度,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肯定。


对于珠宝行业而言,景区等旅游点一直是各类维权事件集中多发、高发的“重灾区”。最近的网络流行语“我遇到的可能是一个假xx”,如果将xx置换为珠宝,再加上“景区”这个前缀时,相应大多数有过旅游购物经验的人都不会觉得这只是一句单纯的调侃,而是残酷而赤裸的现实。近些年来,消费者在景区购物中遭遇“大理石伪造玉石”“塑料代替蜜蜡”“合金冒充银器”等骗局的情况屡见不鲜。2017年春节期间饱受诟病的云南旅游乱象中,染色翡翠、合成玉石等都是重要的“污点证人”。


各类景区尤其是离宝石源头较近的景区成为珠宝假货的集中营和珠宝消费维权事件的高发地,有着多种原因。作为消费者,在身心愉悦的旅途状态中,本身就容易产生冲动消费。再加上大部分旅游者都是跟团旅游,被导游、地接诱导购物的可能性较大。同时,购买当地包括珠宝在内的特色商品作为纪念,成为很多游客的一种消费习惯。而对于不良商家来说,除了直接的利益驱使以外,很多人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上述购物心理,以及旅游购物由于流动性较大导致取证难、维权难的特点。


不可否认,旅游景区珠宝玉石商品的销售,不仅丰富了景区的商品市场,而且为旅游景区增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旅游景区的经济繁荣和发展。一些具有产地或景区特色的珠宝玉石商品更为景区知名度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然而,由于一些景区当地政府“政绩工程”的心理作祟,对市场疏于管理,在粗放式的发展环境下,无照经营、虚假夸大宣传、价格欺诈、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景区频频发生,抹黑了当地形象。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质量问题再次被提及。“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 李克强总理的这段话,对于景区消费来说,无疑敲响了一记警钟。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经营者以及监管者,更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作为消费者,到景区消费时,需要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购买商品,比如尽量到信誉高的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同时索取购物凭证、鉴定证书、发票,以便被侵权后能更好维权。而作为珠宝玉器经营者,更应该做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商品标识标签完整。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应该是法律的健全完善和刚性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度,如果法律不给力,消费者维权、品牌打假、市场监管,甚至专门的职业打假人,都将充满无力感。只有法律真正扮演好社会的“守夜人”角色,才是真正根除景区消费陷阱的终极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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