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部门责令 不合格珠宝生产企业整改

2017-03-17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6年广东省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在本次被抽查的200批次产品中,有1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5%。不合格产品涉及到珠宝贵金属的贵金属纯度、质量(总质量)、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等4个项目。


据悉,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肇庆、佛山、东莞、揭阳等11个地市(区)87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珠宝贵金属产品。抽查的企业包括大型企业8家(16批次)、中型企业7家(12批次)、小型企业72家(172批次),小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82.8%。在25批次不合格的产品中,大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8.7%,中型企业为33.3%,小型企业为10.5%。


本次抽查依据广东省贵金属行业有关标准,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珠宝、贵金属产品的珠宝玉石鉴定、质量(总质量)、标签及其他标识物、贵金属纯度、有害元素、钻石颜色分级、钻石净度分级、印记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产品结果显示,不合格企业主要在深圳、四会、江门和阳江等企业,其中深圳市达12批次之多。


广东省质监局表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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